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盟财政局、兴安盟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兴人社发〔2017〕28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我市就业扶贫工作,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就业扶贫三年任务目标,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贫困人员”信息采集及动态管理工作
(一)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定,经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核对,365bet大陆备用网址市就业创业扶贫适龄贫困劳动力为2723人。
(二)为确保如期完成上级关于做好适龄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修正和就业创业培训状态信息的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各劳动保障所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将就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基层保障所,再由保障所落实到个人。
(三)采取镇(园区)保障所一站式受理和干部上门走访登记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四)严格执行旬(半月)报表制度,实事求是反映本地区就业创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表》。
二、精确识别分类,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和竞争能力,促进脱贫
根据“贫困人员”系统数据库登记信息,结合贫困人员本人意愿,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
(五)对30岁以下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由贫困劳动者自愿选择,并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的方式,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六)加强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联合创业,实现创业梦想,并拉动就业。
(七)对30岁至50岁的贫困劳动者,采取产业带动和异地搬迁两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于积极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保持岗位稳定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按照规定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切实助推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八)积极打造具有乌市特色的培训品牌,加大与社会各培训机构的合作力度,着力打造“兴安月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适合大龄贫困妇女转移就业的岗位工种培训。
三、落实创业政策,发展旅游经济,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助力脱贫
(九)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度假村、旅游服务社、旅游特色饭店等服务企业的创业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具有365bet大陆备用网址市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型、民族手工艺、民族服饰、民族乐器等文化型、特色产品和旅游产品生产型企业及电子商务、“互联网+”等创新型企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创业贷款扶持,采取政策引导的方式,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于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的大学生企业除了可以享受到创业贷款的扶持,还可享受前两年免收房屋租金,第三年享受50%房屋租金补贴的优惠扶持政策。孵化期满后,如在中小企业园租赁场地继续经营的,还可享受20%的房屋租金补贴,期限为3年。
(十)加大对贫困家庭和蒙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逐步降低创业门槛,取消创业者享受扶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和蒙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扶持力度。
(十一)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及自治区成立70周年契机,着力打造“红城1947”品牌,加大对民族企业和旅游企业的扶持力度,并通过政府创业贷款扶持、社保补贴帮扶、稳岗补贴助推相结合的方式助力企业发展,以实现稳定岗位和扩大岗位的目标。
四、搭建劳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和劳务输出活动,助推脱贫
(十二)通过就业+工会+妇联+团市委协同合作,采取政府引导、加强宣传、职业培训、与企业对接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活动,引导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并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三)充分发挥就业部门职能优势,加强与盟内外各用工企业的联系,全力为贫困人员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共同开展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劳务输出”现场招聘会活动。
(十四)进一步深化与盟外33家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基地的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完善信息交流和对接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员出得去、留得住、能脱贫。
(十五)加强政策扶持和监管力度,大力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担当、素质高的劳务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的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转移工作,增加劳务收入,确保城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五、完善政策保障,开发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家庭和蒙授大学生进行托底安置,稳定脱贫
(十六)结合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家庭和蒙授大学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增加公益性岗位投放力度。
(十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全力帮助贫困家庭和蒙授大学生做好公益性岗位入岗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六、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就业扶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十八)市扶贫办要按照《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附件)要求,将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十九)市人社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就业扶贫信息与扶贫办信息的对接,确保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精准。
(二十)市财政局要做好就业扶贫经费保障工作。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