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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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申请书;2、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4、住所证明;5、资产证明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乌市司法局律公股 |
办理地点 | 乌市司法局办公楼二楼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是否网上办理 | 否 |
联系电话 | 0482-8299636 |
监督电话 | 0482-8299383 |
1、当事人申请;2、当事人提交材料审查,审查无误出红头文件证明,上报盟司法局审核3、自治区司法厅审批;4、发放许可证